化解二手现房交易中所引发权益纷争的有效途径包括:
首先,与出售方开展理性且积极地协商沟通以达成共识;
其次,可向当地
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投诉反映;
第三,向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提出
申诉;
第四,根据自身权益诉求向适格
仲裁机关提交申请要求进行仲裁裁决;
再者,如协商调解无果,最终可选择向相关
司法审判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
对于商品住宅现售行为而言,须满足以下诸多特定条件:
(1)该现售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出示其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级别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占用土地之合法批准文件;
(3)须持有完整齐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及施工许可证明;
(4)主体建筑必须经过正式竣工验收并获得相关验收合格书;
(5)关于改造
拆迁安置的相关问题应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以及通讯等多种配套基础设施需齐备并达到实际运行使用标准,其余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则需确保具有运维保障能力或已明确施工进度和实际交付日期;
(7)对于物业管理,亦应有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制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