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商业协议时,以下所述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当事方必须具备合法资格能够成为合同的签订人或受制人;
其二,合同缔结的主要目的及其合法性来源也需明确体现;
第三,需要确定且明确合同的交易对象、交易量、商品品质以及对应的成交金额;
接着就是要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时间表、履行地点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
另外,合同中还应当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及双方
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法;
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要素同样不可忽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
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