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判定某份合约是否有效,则需遵循如下几个原则及标准:首先,签署该合约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言,其签署合同的行为将视为无效。然而,对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单独签署或是与其它主体联合签署,他们所签署的合同均应被视作有效。关于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法人签署合同时的行为能力特点,它们仅能在经过注册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此时该类法人所签署的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同样地,这类法人在其法定经营范围之内签定的合同,将受到法律保护。其次,该份合约的目的和内容必须真实可信。这意味着,合约当事人的任何欺骗、威胁、利用他人紧迫情况或规避法律的行为,以及任何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决策,都将导致合同最终无效。最后,这份合约不能违反任何法律规范和社会道德准则,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法律、法规中消防安全、排污等方面的严格规定;2)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3)当相关法律规范尚未制定时,也应尽量避免违反全国性标准和禁令;4)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伤害。此外,当法律明确规定时,签约过程应符合法定要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