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行为完成之后,关于押金是否应当退还这一问题出现争议时,当事人可考虑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诉讼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如果经过充分的协商努力后,房东仍旧未能将押金如数归还,或者是双方就此事无法达成较为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诉诸于法律诉讼便成为了理论上可行且无可厚非的选择。在此情况下,若按照租赁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看,房东没有履行退还押金之职责显然构成了违约。因此,针对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返还相应的押金,同时,如有必要,亦可要求对方按照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给予适当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