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所明示的“不退款”这一条款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在涉及到合同内容的法律以及社会道德规范方面,无可争议地存在可遵从性的原则,并且合同的一方无法通过“不退款”的规定获得额外的物质或非物质收益,也没有对另一方带来实质性损害,那么这一项条款就是合理且合法的。然而,如果在实际应用中,基于“不退款”的合同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因此获取不当的经济或名誉权益,或者给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那么这一条款显然就会被视为是非法的,法律也将对此进行干预和调整。总的来说,任何合约的签订,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以及公共道德标准的要求,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