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车载甩棍可作为合法的自卫工具,以援助在危险情境下起到自我防护的作用,但在此过程中,仅限使用民用甩棍,且须在性命攸关之际才得使用。
关于防身器具,市场上均可购买得到,同时,国家并未明文规定买卖或持有防身用具属于违法之列。
然而,若将这些器具用于潜在的犯罪活动,那么它们就会成为明确的犯罪工具,用途的转变导致性质发生变化,自然也就触犯了法律。
依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对于正在进行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公民可以行使正当防卫,前提是他们采取的措施并非超过防卫必要限度,并且对不法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当使用正当防卫时,应强调以下几点要点:
1、须为阻止国家、公众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而进行;
2、必须存在实际的非法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
4、必须对非法侵害行为之人实施;
5、防卫行为必须避免超出必要限制,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推动公民增强自我防卫意识,防止合法权益受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等诸多领域,正当防卫制度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