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年仅十四岁的青少年尚未到达成人阶段,他是否需负荷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取决于特定情境的细致分析。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凡年龄未达到十六周岁并且触犯刑法条款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甚至死亡者,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针对十二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在犯罪过程中实施了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罪行,并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或已经导致对方死亡或使用极度残忍的手段使其受重伤并遗留下严重残疾,情节严重而恶劣,且经过全国最高检察机关批准追究其刑事责任,则他们也将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然而,考虑到这些孩子尚未成年,因而法律不给予他们刑事处罚,而是采取减轻或从轻的处理方式。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教育与引导,同时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政府可能会介入并通过收容教养的方式对这部分未成年人进行引导教育。《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