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暴力时可寻求警方协助。凡公开歧视、污蔑或散布虚假言论诋毁他人、长期频繁发送色情、侮辱、威胁或其它违规信息的网络暴力,已经对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干扰,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展开调查处理。网络暴力的法律立案参考标准如下:通过信息网络发起具有攻击性的行为,杜撰不合事实的内容对他人的声誉进行恶意损毁,若情节严重便构成刑事罪名,可依法予以立案侦查,追诉对应的刑事责任。在互联网上实施诽谤,如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即应视为依照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所述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上被访问、查看的次数累计超过5000次以上,或是被转发的次数超过500次;(二)导致受害人及其近亲遭受精神疾病、自我伤害甚至是自杀等严重后果;(三)在过去两年中曾经因为类似的诽谤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再次涉及该类行为;(四)以及其它符合“情节严重”定义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