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向对方披露重大疾病信息,可申请解除婚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被确诊为患有重大疾病时,他们应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将事实如实告知另一方;如若故意隐瞒或是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依据法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该婚姻。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得自得知或应当知悉该撤销事由之日起,在一年之内提交相关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