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能如此断言。首先,无论如何,尽管夫妻之间处于长期
分居的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关系会自然而然地解除。在法律层面来看,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所谓的“自动
离婚”之说,所有形式的离婚都必须经过相应的法庭手续进行处理。换言之,离婚的唯一合法渠道仅限于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其次,对于因为分居导致的离婚,还需要满足若干必要的前提状况:第一、原则上,要求
当事人双方已经持续分居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期间彼此均未履行任何形式的夫妻义务;第二、双方间的分居系由于感情不合引发;第三、该案件须通过法院的调解流程,并且已确定了夫妻关系无法得到进一步修复的可能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