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丈夫坚决反对
离婚,那么女方有权基于丈夫存在不忠行为以及夫妻间感情裂痕这两点,向男方
户口所在地亦或是长久居住区域的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出现的不忠行径,被视为道德上有过错的一方。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若发现夫妇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消沉,且双方仍无重拾往日温情和好相处的可能性,则通常会批准离婚。
在离婚后,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将
抚养权赋予母亲。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情况,母亲也许不能直接抚育自己的孩子,需要让父亲代为
抚养:
(1)母亲患有长期不能康复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度时光;
(2)母亲虽然具有抚养能力却未履行抚养责任,而父亲又提出想要孩子跟随自己生活,而且并不给孩子的未来带来不良影响;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孩子不能跟随母亲生活,例如母亲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严重阻碍孩子的成长,亦或母亲的不良行为无法
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又或者母亲因为
犯罪被判处
徒刑以致她无法亲自
抚养孩子。
当夫妻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面临如何分配两个以上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首先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在孩子年满八岁以后,他们的真实愿望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