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例中,若男方欲争取
孩子的抚养权,需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男方在
抚养条件方面优于女方,涉及例如男方的经济收入状况胜过女方;
其次,在双方抚养条件无明显差异时,但更为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当属由男方直接抚养;
再者,如果孩子已经长时间随男方共同生活,贸然改变这种稳定的生活环境将对孩子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若女方存在不利于自身健康成长的情况,比如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情形下,子女与之共处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