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松江区法律咨询 > 松江区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解决

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解决

袁* 上海-松江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2 03:31:15 375人阅读

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该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松江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松江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时,可与有抚养能力的母亲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权;若父母均无抚养能力,可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或由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也可联系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而母亲有抚养能力时,父母可先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若父母都没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同时,国家也鼓励通过申请社会救助等方式来保障孩子权益。若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2 08:45:02 回复
咨询我

1.当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时,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抚养问题。若孩子母亲有抚养能力,可先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则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2.若父母均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可与之协商抚养事宜。孩子有负担能力的兄、姐,也可承担扶养责任。
3.还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优先保障孩子权益,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借助法律途径和社会力量,确保孩子能健康成长。

2026-02-02 06:50:4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孩子母亲有抚养能力时,父母协商变更抚养权是较为平和的方式,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且双方可就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保障孩子权益。
(2)若父母都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可与之协商抚养。
(3)孩子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承担扶养责任,也是解决抚养问题的途径之一。
(4)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帮扶,能为孩子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提醒:
不同家庭情况适用的抚养解决途径不同,若遇到复杂抚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06:46:53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孩子母亲有抚养能力,父母先协商变更抚养权,父亲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父亲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二)若父母均无抚养能力,可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抚养事宜。
(三)若孩子有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可由其承担扶养责任。
(四)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26-02-02 04:55:39 回复
咨询我

1.若父亲无力抚养孩子,孩子母亲有能力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抚养权,父亲按约定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父亲可起诉,法院依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2.父母都没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可协商抚养。
3.孩子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可承担扶养责任。
4.也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帮扶。

2026-02-02 03:50:14 回复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很重要的事情一件是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还有一件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那么在我国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其他规定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孩子判给母亲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解决?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父亲拒付孩子抚养费的,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的,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原抚养协议已经法院确认的,或者是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拒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5.05.24 1236阅读
  • 孩子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咋办

    2025.05.23 1241阅读
  • 孩子判给母亲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解决?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父亲拒付孩子抚养费的,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的,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原抚养协议已经法院确认的,或者是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拒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5.05.13 923阅读
  • 孩子父亲没有能力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2025.05.12 1017阅读
  • 父亲没能力抚养孩子咋办

    2025.05.06 83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