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故意而对他人实施伤害,且造成轻微伤势,则并不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此类案件应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下,由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
处罚。
对于该类案件的具体裁断如下:
首先,裁决方将依据其主观动机程度对实施者进行判定,即“故意”或是“非故意”。
其次,视情况给予处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若情节较为严重,实施者将面临五个工作日至十个工作日的
拘留,外加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2)如果情节相对较轻,执行者将会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或罚款金额为五百元以下的惩罚。
所谓的轻微伤,乃是由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种外界恶劣环境因素对人体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组织结构破坏或局部功能障碍,虽然尚未构成重伤,但却并不属于真正意义的轻微伤害。
在对这种情况作出裁定时,应考虑到可能存在的诸多因素,如损伤时的伤势状况、损伤之后引发的并发症与后遗症等等,进而采用全面性的分析方法,针对这些因素对人体所直接造成的原始性损害及其反应效果(包含了损伤发生时的状态以及损伤之后产生的各类并发症与后遗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判断。
在此提醒,所有人均不可故意非法去实施任何可能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因为一旦受害者的身体权益遭受到了
轻伤以上级别的损害,一旦受害者选择以故意
伤害罪名向法庭提
起诉讼,那么实施过
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可能会面临被法庭
判刑的风险。《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