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归谁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归谁

关于事实婚姻离婚时子女抚养方面问题的探讨:
当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这一核心问题时,首先建议当事人双方先行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径直向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我国司法实践角度看,子女的年龄段和当前所处的生活状态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针对这两个重要方面,我们具体阐述如下:
(1)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问题上,通常情况下,其抚养权会被授予母亲一方;
(2)对于两周岁至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从日常生活中谁更尽心尽力地照料子女、目前子女和哪一方共同生活较多、双方的经济状况如何、以及,在此之外,还需兼顾包括受教育程度、户籍所在地在内的其他相关因素来作出全面且客观的判断;
(3)至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表达出愿意同某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这种意愿,并判决该子女归属于表示愿意与其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家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新修订:2024-04-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