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部门”,其字面含义为在其之下、与其自身同处或需要进行深度理解探究的单位之上,处于更高级别的管理职能机构。
至于所谓的“雇佣单位”,则指那种具备执行聘用员工的权力以及
行为能力,行使劳动力的组织使用,并向被聘用者支付
工资等各项
劳动报酬的企业或公共服务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