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属于其本人的婚前资产。
这意味着尽管当事人已经步入婚姻殿堂,他们各自的私人财物能否转变成为共享资源仍需特定条件和手续。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有合意,决定将各自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公共财产,那么,即使是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也可以被认为属于共有财产范围之内。
据现行法律所规定,以下各项财产类型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1、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延续过程中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收益以及劳动报酬;
2、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任何一方创造、运营、投资所得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当事人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之财产,除非被继承人清晰表示其遗产仅归属某一位继承人,否则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