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驾驶执照有效期则被划分为多个不同的阶段性期限,其中涉及到了全寿命周期内的定期检查及核实工作。
以车辆使用年限在六年之内的情况为例,需每隔两年便进行一次细致周密的审查;
换言之,相应的驾驶执照有效期也随之延长至了两年时间。
而当车辆使用年限介于第七年至第十五年间时,驾驶执照的有效期会相应调整为每年进行一次严格的核查;
简而言之,此时驾驶执照的有效期限为固定的一年时间。
若车辆使用超出十五年的历史,那么该车辆所需定期接受审查的频率将会大幅提升,每次审查的有效期则被设定在了六个月以内。《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