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力事故的处理,我们遵循着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迅速地采取措施来控制事故的恶化进程,彻底消除事故的源头,进而解决对人身及设备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
在保障人员与设施安全的基础上,防止系统稳定性遭受破坏乃至全面瘫痪的情况发生;
尽我们所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那些已经失去电力供应的用户们应得的服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