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拆迁人不幸离世,则其法定继承人为有权获取补偿款者。
依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详细条款规定,法定继承人需按照相关法规支付相关款项,其中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用、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以及室内装修费用,此外还须支付拆房安置所产生的费用及搬迁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困难补助现金和奖励金等,以及房屋内各类家用电器设备迁移补偿费用,还应涵盖非住宅房屋营运造成的经济损失所需的补偿费用。
关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经费或重新置办费用,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财产损失,此项费用通常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性及其损耗程度作为判断依据,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予以计算。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拆迁补偿将视土地属性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别。
房屋补偿标准的制定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和现实状况。
关于城市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计算补偿额时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总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而言,计算拆迁补偿额则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资料作为参照基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