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林地在征用到时的补偿标准,我们可以列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1、首先是对于林木的补偿规定,例如杨、柳、榆、槐树种的林木,其补偿标准为:
种植年限在1到3年间的,平均每亩将得到补偿金额1200元;
而在4至13年间内的,平均每亩则可获得补偿金额1800元至3600元不等;
再者,当种植年限超过14年及20年左右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会上升至3000元至1800元之间;
最后,种植结果超过21年的话,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将会稳定在1200元的水平。
2、其次是对居民住宅周边的林木进行补偿时的规范,通常来说,一般的林木类型(如杨柳榆槐等)在从幼龄期(生长年限1至10年)的幼龄林,到相对成熟的中龄林(生长年限11至20年),再到成熟林(生长年限大于或等于21年)这样三个阶段中,每个阶段的平均每棵树木所需的补偿金额均有所不同,分别是从5元至20元、从22元至50元以及从11元不等。
3、接下来是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用的规定,这包括了各类森林的类型及其相应的补偿价格,例如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等的区域,每亩的补偿金额为4000元;
针对尚未形成有效林分的区域,也就是所谓的“未成林”区域,其每亩的补偿金额则是2667元;
至于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以及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这类的森林,它们的每亩补偿金额则高达5336元;
至于那些疏林地、灌木林地以及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区域的植被恢复,他们每亩的补偿金额则是2000元和1334元。
4、最后,我们再来说说林业设计费的计算方法,它是按照总补偿金额中的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之和的3%来进行计取的,即森林业主或农民将会得到总补偿金额的97%。《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