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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3-29 12:05:17 已帮助23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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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案件之后,相应机关需依法设定并公布债权人用于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间。
该债权申报期限应从人民法院于其官网平台上公开发布的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日期开始进行计算,并且最短时间不得低于三十天,最长则不得超过三个月之久。
另对于附有利息的相关债权而言,其从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的那一刻起将立即停止计算所有利息。《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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