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判处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若向他人出售大量患有特定疾病、特定类别交通事故等敏感性公民个人信息达到特别严重程度,则需承担三年及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因交易规模、频率、所得利润以及对社会严重瓜葛、对公民个人生计乃至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程度而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标准,通常包括:
交易数量高频且数量极大,获取丰厚利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得所售卖或非法提供的信息被他方用于甚或非法犯罪行径等等。《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