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婚外情所导致的子女上户问题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前往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用;
其次,在缴纳费用并获得相应收据之后,便可以带着所有有关文件以及已经支付的费用凭证,前往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原本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审批;
最后,只要经过户籍管理部门严谨审慎的层层把关,即可顺利完成新生儿的出生登记及其父母亲的户口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