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并不存在关于更改方式的明确约定,则口头更改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然而,依据法律、行政
法规之规定,有必要采用
书面形式的,应当严格遵循书面形式。
例如,地产
转让合同、长期
租赁合同以及建筑
工程合同等的变更均须采取书面形式,在此类情形之下,任何口头更改皆属无效。
合同乃是民事主体间设立、变更及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之
协商一致。
凡依照法定程序订立、成立、签署的合同,皆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类合同对于
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合同所显示出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乃两个或以上处于法律地位平等之当事人通过自由意志相互表达达成一致意见之协议。
2.合同旨在产生、变更或者结束
债权债务关系。
3.合同属于一种
民法领域内的
法律行为。
合同与协议之间的区别在于:
双方意思均表达到一致进而形成的一种契据。
简而言之,即达成共识后,将共同商定之事行文清晰地固化下来,这个过程在法律上称之为协议,而其适格的文本被称为合同。
通常而言,已生效的合同和协议在
法律效力层面是相同的。
唯有在尚
未生效或因某些特定条件被宣布失效时例外。
如某一方当事人为七岁以下未成年,则此类合同自然不具法律效力。
至于需进行公证的合同或协议,这仅仅是为了巩固、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有效性;
在法律并无强制要求且双方当事人亦未对此做出约定的前提下,并不需要特殊的公证程序。
一般的合同或协议,两份即可满足需求。
合同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如涉及第三者参与,则可能会产生第三份档,此举主要用于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具体做法由双方当事人洽谈确定。
总的来说,合同或协议仅在名称、呼叫有所差异。
只要不会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依据自己的意愿来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及形式,这些约定也都将具有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