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或提供服务时,向第三方透露了客户的私人资料,但尚未达到
触犯法律法规的程度,那么该工作人员将会面临五天以下的监禁,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为严重者,将可能接受五至十日的
拘留惩罚,同时也有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当然,如果这种行为已经构成
犯罪,那就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刑事追究。
首先,关于违反我国相关规定,将在公务执行或服务供给过程中所取得的公民
个人信息,随意售卖或告知他人的情况,我们的法律明确规定这是一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
违法犯罪行为,其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以
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承担罚金。
其次,关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素,大致包括如下四个部分:
第一个主要方面是此罪的客体:
即公民隐私权和公共信息安全的维护。
第二个主要方面是实施行为的具体方式:
主要包括
盗窃、购买等各种手段大范围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性质的行为。
第三个主要方面则是犯罪的主体:
此罪的
犯罪主体可以是普通的自然人,当然,如果是以企业或组织的形式参与其中的话,也是符合此罪的认定标准的。
最后一个方面是犯罪的心理状态:
此罪在主观上表现出来的是
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