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协议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在日常交易或合作中,双方一旦确定解除协议,就应停止履行未完成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后续纠纷。
(二)已履行部分合理处理。若涉及已履行部分,依据履行情况和协议性质,可要求恢复原状,如返还财物等,也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可要求赔偿损失。
(三)追究违约方责任。若因一方违约致协议解除,守约方要及时收集证据,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四)执行结算和清理条款。即使协议解除,仍需按结算和清理条款进行相关工作,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