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因开发商原因无法
办理房产证的,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
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的房款。开发商不同意的,购房者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
期限届满未能取得
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
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
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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