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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问题解析】
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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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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