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农民出租土地属于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车辆、收藏品等)和不动产(如房屋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
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
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法律依据内容】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
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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