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