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
起诉原告是子女本人。
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只能以子女的名义提起
诉讼。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诉讼行为应当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但是代理行为并不能影响其原告的诉讼地位。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