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的自费和自负如下:
1、自费:
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自费药品、自费医疗项目、自费服务;
需自己用现金(含支付宝、微信等)支付。
2、自负:
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