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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把物业费和电梯捆绑,不交物业费停电梯合法吗

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是无权停住户的电梯的,物业管理处可以根据未交情况进行催交管理费及催交滞纳金,如果长时间不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采取停电梯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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