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沟通记录是证明被忽悠签离职合同的重要证据。聊天记录、邮件等能直观呈现用人单位使用的误导性言语,反映出诱导签订合同的过程。
(2)证人证言也具有关键作用。在场证人若能证明当时被忽悠的情形,其出具的证言在劳动纠纷中是有力的佐证,必要时证人出庭作证会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3)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属于欺诈行为。收集相关证据,如虚假的业绩报告、福利承诺等,可证明签订合同并非出于真实意愿。
证据收集完成后,先与单位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