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时间分为情节特别严重和情节严重两类,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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