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中的案件受理费,需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计算,最终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方负担数额。
1.案件受理费的具体计算标准为: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50万元时,需交纳的费用为7800元。
2.费用承担规则:案件受理费的负担遵循败诉方承担的一般原则。若案件审理后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结合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胜诉比例等具体因素,确定各方应负担的费用数额。
3.实用建议:起诉前当事人可根据诉讼请求金额自行估算受理费,提前做好准备;同时要收集整理充分的证据材料,提升胜诉概率以减少费用支出;若纠纷争议较小,可优先考虑调解等非诉讼途径解决,降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