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产中介出现了过失,那么是有索赔的可能性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民法典》的合同编当中有着相应的依据。
房产中介和委托人之间构建起了居间合同关系。
倘若中介没有切实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像是对房屋的重大瑕疵以及产权纠纷等会对交易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实进行隐瞒,这就属于过失行为了。
委托人因为中介的这种过失而遭受了损失,是有权利要求中介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的。
与此同时,如果中介故意提供虚假的情况,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那么就不能要求支付报酬,并且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进行索赔的时候,委托人需要收集诸如聊天记录、书面文件等相关的证据,以此来证明中介存在过失以及自身所遭受的损失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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