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期间,家具家电自然损坏的责任承担通常遵循特定原则。
从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角度而言,倘若未作特别约定,依据《民法典》,出租人有义务履行租赁物的维修职责。
这意味着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家具家电自然损坏的维修工作应由出租人负责,或者由其承担维修费用。
然而,倘若损坏是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故意为之或者存在过失导致的,那么责任就落在承租人身上。
在实际操作里,为了防止出现争议,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清晰地约定好家具家电自然损坏的责任归属,以及维修的具体流程和期限等内容。
比如,可以明确约定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关于自然损坏的通知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进行维修等相关条款。
这样能让租房过程更加明晰,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引发的不必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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