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权确定要区分政策性房屋和普通商品房两种情况。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这是为确保能结合当地政策妥善处理纠纷。
2.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若合同双方有书面协议,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约定确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发生时因管辖权问题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在处理纠纷时,要准确确定房屋性质和合同履行地等关键信息,以便正确选择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