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在合同需要变更的情况下才会签订重复合同,如果是内容完全一样的合同,第一份第二份
合同的效力也是一样的。
2、后面签订的合同,为原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的,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如有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变更时没有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则其变更无效。在
合同签订后需要签订
补充协议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合同中
未约定的事宜,需要进行补充约定;另一种是合同中约定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进行更改。如为第一情况,则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出现两者的约定不一致时,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如为第二种情况,则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在补充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两者的约定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如同时为了以上两种情况的需要而签订补充协议,则应分别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两者约定的效力。
3、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