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办理结婚登记需严格区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不同关系在处理方式和权益主张上有显著差异。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则按同居关系处理。
2.对于事实婚姻,若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男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依据相关法律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举证证明过错事实及损害后果。
3.对于同居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同居时可就共有财产分割起诉,若女方过错构成财产侵权或人身损害,男方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不过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规则。
4.无论哪种情况,收集过错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对支持诉求十分关键。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准确判断自身情况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若主张赔偿,及时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3.处理过程中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