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庭结束后签字的和解协议,若经法院依法确认并制作调解书且双方签收,或和解内容记入法庭笔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不得反悔。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此类和解协议,若反悔需举证证明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欺诈或胁迫等,仅有意愿无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2)若双方私下签字和解未经过法院确认,协议属民事合同性质。一方反悔时,另一方可依据协议起诉要求履行,但协议无强制执行力。此外,诉讼中自行和解撤诉又反悔,原纠纷可再起诉。
提醒:签订和解协议前应谨慎考虑,若协议经法院确认,无正当理由勿轻易反悔;私下和解协议虽可起诉但无强制执行力,要充分评估风险,遇复杂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