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明确只赠与女方,保留好明确赠与女方的证据,如赠与合同等,离婚时此房产归女方,不参与分割。
(二)若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未明确只给女方,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一致按约定分割;若协商不成,一般按平均原则分割。
(三)若赠与在结婚前,保留好赠与相关凭证,证明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若婚后有共同还贷,收集好还贷记录等证据,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