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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致残获赔百万1年后丈夫欲弃疗,该笔赔偿款丈夫是否可以支配

女子整形昏迷获赔360万,一年后被丈夫接出医院“放弃治疗”父母拟起诉其夫一事上了热搜。该女子因整形导致残疾,从而获得整形机构的百万赔偿款,按说该赔偿是属于该女子的个人财产,但是由于其昏迷不醒,其丈夫作为监护人在该女子住院治疗期间是有权利针对治疗之类的事进行支配的。但是除了为维护该女子利益外,不得处分该女子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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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吴彦明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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