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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能否用停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当遵守相关约定,按期缴纳物业费。对于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只能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不能以停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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