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购买的不动产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对于婚后经营该铺面产生的收益(租金、孳息等),视为生产、经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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