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生小孩可以回家报销,首先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已承担。参保人生育出院后一年以内,到市社保局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2、异地生育报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产检门诊病历,需提交以上四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