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破产优先债权是指什么
破产优先债权是指什么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2-23 11:08:05
已帮助294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破产优先债权是指什么
1、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海商法
中因共同
债权人
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
债务人
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所收取的
诉讼费用
、破产企业支付给
清算
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
2、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破产优先债权是指什么
钱威
问题:我申请执行拍卖抵押物的成交总价款是2177万元,我的债权总额是3100万元,法院判决书上是1000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债务人营行贷款100万元.这个拍卖款里我究竟还能得到多少?
你好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刘阳
问题:公司破产,欠加工厂的钱是优先债权还是普通债权
你好!像这种情况应属于普通债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有哪些
1、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吗?
关于“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吗?”的相关解答如下: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申请人对保全的财产无优先受偿权,由债务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时,应同其他债权人共同按比例参与对保全财产的分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的优先性,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债权的
一、对担保债权优先性的限制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优先保护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限制债务人对担保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凡是执行和解协议及重整程序不需要的并且其价值不高于债权数额的担保物,都要退还给有担保债权人,有担保债权可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对于所有其他需要由债务人利用的担保物,使用或处置通常不需债权人同意,只要许可就行,也可通过各种方法对担保物权加以保护。比如,如果担保物是机器,并且债务人需要继续使用机器,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定期向有担保债权人支付一定的现金,以弥补由于机器磨损而引起的机器价值降低。同时也可要求为机器买保险。总之,要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因整理程序而受到损害。如果经管债务人要求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重要担保物,需要事先获得的批准。 (二)既然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予以限制,就要赋予有担保债权人一定的权利为对价来实现利益衡平。在破产和解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发生、进行等相关事项上赋予有担保债权人表决权,在关系到有担保债权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有担保债权人因享有表决权而在债权人会议上有发言权。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3条就债权人会议的组织作了明确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有限受偿权的除外。”可见我国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表决权全部否定。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与债权人所承担的权益风险相息相生的。但笔者以为这一条规定只适合破产程序,而不适合破产和解与重整程序,应该赋予有担保债权人在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程序上有关自己利益的事项上有表决权。英国破产法上也有类似规定,债权人会议所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需要有担保债权人作出某些让步时,该债权人也有表决权。 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债权的约束破产和解程序对有担保债权无约束力的弊端看作和解制度难以积极挽救困境企业,谋求社会整体利益得以实现,从而导致重整制度产生的必要原因。其实,重整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破产和解制度只能就公司企业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整,而无法对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关系到公司最后能不能更生的内在关系进行调整,如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内部的权力结构、经营方针和管理措施的关系。公司的振兴则取决于公司企业内部深层关系的优化协调。还有,重整制度不需到支付不能、停止支付或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即可以实施,从而起着积极的、预防性的程序机能。可在企业有破产的可能时来整顿企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下,使企业得以重建再生。而破产和解与重整程序谋求的利益是一致的。正是此利益的一致性使得破产和解应与破产重整制度一样,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要有所约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先采取财产保全,债权人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先采取财产保全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此条规定明确了享受优先受偿权的仅有两种情形,即担保物权和优先权(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诉讼保障制度,它不同于财产担保,担保权是一种典型的物权,可以排斥其他债权。 二、我国法律法规及解释尚未赋予财产保全具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由此可见,财产保全作为一种诉讼保全制度,它的设立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前后恶意隐匿、转移财产或毁损财产,从而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后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而并不是将财产保全等同于优先权可以在日后执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这样将会导致先到期的债权人将债务人财产保全,而后到期的债权人即使想保全也无从可保。 因此,财产保全只是债权人为防止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而在诉前、诉中及判决后执行前对债务人财产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保全起来,以保障判决得到顺利执行。综上所述,申请人对保全财产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保护特定权益的优先受偿顺序外,债权的平等性必须予以尊重。
公司经营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
1159次阅读
公司破产清算罚款怎么处理
#公司经营
1321次阅读
企业破产实际控制人会判刑吗
#公司经营
1050次阅读
医疗期公司破产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
#公司经营
1015次阅读
侵吞公款企业破产后追回要走什么流程
#公司经营
1402次阅读
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有区别吗
#公司经营
1431次阅读
关于
破产优先债权是指什么
精选专题信息
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吗
2024.05.21
在我国股东优先权如何诉讼
2024.05.21
注册企业的流程有哪些
2024.05.21
金融机构从事帐外经营行为有什么
2024.05.21
想问一下公司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4.05.21
公司股权转让口头合同有效吗
2024.05.2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2024.05.21
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21
公司吊销法人不清算怎么办
2024.05.21
有限公司并购程序有哪些
2024.05.21
卫生许可证在哪里办
2024.05.21
工商处罚程序规定
2024.05.21
股权转让不给钱怎么办
2024.05.21
其他股东不同意股份转让怎么办
2024.05.21
有营业执照是否就有公章
2024.05.21
什么是监理单位呢
2024.05.21
热门推荐
热门公司经营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公司设立律师
公司变更律师
经营管理律师
破产清算律师
合伙联营律师
不正当竞争律师
工商税务律师
兼并收购律师
改制重组律师
公司解散律师
资产拍卖律师
公司上市律师
融资借款律师
新三板律师
股权律师
公司经营纠纷律师
加盟维权律师
公司经营法规律师
公司经营案例律师
营业执照注销多少钱
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超经营范围如何处罚
企业注销的法律后果
销售欺诈的法律认定
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
被骗入代持股如何退股
培训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如何变更营业执照地址
实缴和认缴有什么区别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公司委托经营协议
公司租赁经营合同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承包经营合同(分公司)
公司经营用租房合同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公司食堂委托经营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
借钱还不上怎么办
朋友借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借款还不起怎么办
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
老赖欠款不还钱怎么办
个人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借钱给别人不还可以报警吗
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起诉欠钱不还对方没钱怎么办
男人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法院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老赖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起诉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哪些资料
没写欠条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女儿欠钱不还父母要承担吗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样起诉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舅舅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个人干活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面对欠钱不还的无赖该怎么办
欠款不还的老赖有什办法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前任借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借钱不还的老赖怎样起诉
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流程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4-05-22 04:35:35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2 04:37:1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
刘飞飞律师
2024-05-21 21:26:10
劝你别找这些公司,还是找个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问题:我的网贷马上面临逾期,网上的法务公司靠谱么?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9:25: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吗?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5:00:18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详细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09:40:46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5-16 09:57:3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2 04:35:35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2 04:37:1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你好 ?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7: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刘飞飞律师
2024-05-21 21:26:10
劝你别找这些公司,还是找个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问题:我的网贷马上面临逾期,网上的法务公司靠谱么?
钱威律师
2024-05-20 05:04:4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09:00
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他夜里偷偷把所有的机器以及产品和半成品转移犯法吗,后来有点很小意见,我们三个人合伙开公司之前我是法人后来变更给另外一个股东?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21
1785次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是谁认定的
2024.05.21
1935次阅读
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有什么区别
2024.05.21
1718次阅读
街道办事处有执法权吗
2024.05.21
1121次阅读
个体营业执照申请完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吗?
2024.05.21
1592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2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3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4
什么是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下载
5
什么是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下载
6
什么算是收养
下载
7
什么是融资租赁
下载
8
什么是期房转让?
下载
9
房屋典当是什么?
下载
10
什么是竞业禁止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侵犯通信自由罪
伪造货币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逃离部队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