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股权转让之后,若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金额支付报酬,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不拖延时间地将应得的款项支付给受让方;
其次,若受让方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该笔款项,转让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之前签订的仲裁协议,也可向规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寻求其协助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最后,倘若经过法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受让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转让方可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